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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只有讓被拍賣的公車開在法治的軌道上,才能有足夠的底氣回應公眾質疑,才能讓公車拍賣不至於淪為自買自賣的把戲
  □馬鈺朋
  12月1日,江蘇省鎮江市潤州區170輛公車在該區體育館內被拍賣。當天169輛公車成功拍賣,1輛被原單位收回留作他用,總成交金額1192萬元。12月2日,潤州區紀委向《中國青年報》記者透露,不少競拍者是原車輛使用者(12月5日《中國青年報》)。
  前不久中央頒佈的《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》為公車改革指明瞭方向,“堅持社會化、市場化方向改革公務用車制度,改革公務用車實物配給方式,取消一般公務用車。”如此一來,機關單位中閑置的公車勢必要通過市場化的拍賣等方式進行處理。但近年來,涉及公車的拍賣,總是問題多多,比如,溫州第五次公車拍賣時,一輛奔馳車僅拍出2.4萬元;某地在公開拍賣公車時,一輛普桑轎車以“白菜價”600元成交。如此低價引發公眾的不滿。
  不過這一次公眾的不滿不在於公車賣出了“白菜價”,而是在於拍賣的購買人群——有些領導幹部或原單位職工。的確,面向社會的拍賣,領導幹部也不是不可以買,且工作人員也言之鑿鑿“不影響整個拍賣的公正性”,但不少競拍者紛紛表示“有人喊價太高,買不起”,為何領導幹部或單位職工就有如此強大的購買力?另外,169輛公車成功拍賣,總成交金額1192萬元,細算下來每輛車也就七八萬元,為何引得公眾大呼“買不起”?是否有“內部消化”的情節上演?
  公車拍賣原本就是容易產生尋租和利益迴流的領域,如果領導幹部和社會公眾一起競拍,誰能保證背後沒有利益迴流的可能?拍賣公司會不會照顧領導幹部對用過的車的感情原因?公車拍賣會不會成為自買自賣?這些懷疑不是沒理由的。事實上,在近年公車改革過程中,通過所謂“拍賣”等方式將公車私有化在一些地方也是存在的,車改過後車還是那輛車,只不過公有變成了私有,如此權力自肥怎能不讓公眾起疑心。既然公平性沒有受到影響,那麼相關部門不妨將賣給了領導幹部的公車情況、成交價格等信息公之於眾,以此回應“內部消化”的質疑。
  別怪公眾吹毛求疵,沒有避嫌意識的拍賣過程實在難讓公眾放心。公車拍賣要想避免社會焦慮的目光註視,不讓社會吐口水,必須要做到的就是公開透明,拍賣信息和拍賣標的、評估程序、起拍價的計算公式、拍賣過程以及購買方、收入流向等都向社會公眾及時公開。為監督做好了足夠的準備,讓公眾和媒體全程參與,自然不會有人再質疑公車拍賣的公平公正問題。口頭上的公平公正不代表真的公平公正,保證公開透明還必須要有合理制度設計,才能保證公車拍賣不至於淪為權力自肥。對此,即使這樣的制度設計因各地情況不一不宜由高層統一規劃,也需要由省一級政府作出統一安排。省級政府或人大應出台公車拍賣的相應法規,規範拍賣程序。
  作為公車改革的一部分,作為杜絕車輪上腐敗的關鍵一環,公車拍賣很有必要,但不讓公眾想太多,就需要公車的拍賣部門多思考。這種思考不是一句“不影響整個拍賣的公正性”就可以一筆帶過的,而是要思考如何為公車拍賣中的每一個步驟、每一個環節進行規範化、程序化設計。只有讓被拍賣的公車開在法治的軌道上,才能有足夠的底氣回應公眾質疑,才能讓公車拍賣不至於淪為自買自賣的把戲。
  (原標題:拍賣公車應行駛在法治軌道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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